2007年3月19日,为了妥善处理运输部门新近增加的能耗和全球变暖的问题,通过普及高能耗效率的机器和设备,促进合理化使用能源,日本经济产业省(METI)和国土交通省(MLIT)宣布出台关于确定机动车辆能效的省颁法令修正案。
根据关于合理利用能源的法律,以汽油或柴油为燃料的,10座或10座以下的乘用车和11座或11座以上的乘用车(车辆总重为3.5吨或以下),以及以汽油或柴油为燃料的,车辆总重为3.5吨或以下的货车将增补进“指定的机器和设备”中,将修订关于能耗量数值(能耗率)产品性能测量方法,以及由制造商或进口商判断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