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日前制定下发《气象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这标志着第一个气象标准化五年发展规划正式出台,反映了气象部门在顶层设计方面对气象标准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给予了更多的关注,也反映了各级气象部门及气象行业相关部门对气象标准化的需求越来越高。
该规划旨在立足部门、面向行业,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增强气象标准的系统性和科学性,不断提高标准质量,促进标准与科技、业务的紧密结合,不断增强标准的适用性,提升气象标准效益,更好地发挥气象标准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
该规划本着“部门主导、社会参与,需求牵引、应用为本,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强化执行、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计划到2015年基本解决标准缺失、质量不高的问题,初步形成机制健全、发展协调的工作局面,完善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的气象标准体系,健全气象标准化技术组织和人才队伍,提升气象标准对气象事业科学发展的技术支撑和保障能力。
据了解,该规划实施后,到2015年,将力争使气象国家标准总量达到70项,气象行业标准总量达到300项,同时,还将支持制修订一定数量的气象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建成以“一网、二系统、三库”(即中国气象标准化信息网,气象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和气象标准信息服务系统,气象标准档案库、气象标准项目库和气象标准化人才库)为基本构架的气象标准化信息服务和管理平台。
进入21世纪以来,特别是“十一五”以来,气象标准化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气象标准对气象事业发展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不断强化。截至“十一五”末,共发布实施气象国家标准20项、气象行业标准121项;相继成立气象防灾减灾、气象基本信息、卫星气象与空间天气、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等4个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雷电灾害防御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积极筹建气候与气候变化、农业气象、人工影响天气以及大气成分、风能太阳能气候资源、气象影视等标准化技术组织,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结构清晰、涵盖气象主要业务服务领域的气象标准体系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