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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兰州扎实开展依法行政学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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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切实转变执法理念,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认真履行质监行政执法职责;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切实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严格办案程序,规范行政行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甘肃省兰州市质监系统从2011年12月28日起,扎实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依法行政学习教育活动。

  为使依法行政学习教育活动取得成效,市质监局成立了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执法监督检查小组,制定了详尽的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从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学习内容、活动范围、方法步骤 、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

  全系统各单位按照市局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十不准”和省质监局制定的“四个十不准”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还邀请法学教授、检察院检察官就《行政强制法》的立法理念和制度设计、如何开展好两法衔接工作、预防职务犯罪和渎职侵权等内容进行了辅导和解读。

  在学习教育活动中,全系统每名干部职工都撰写了心得体会,从思想认识上、执法理念等方面进行了深刻反思,统一了思想,明确了执法理念和执法思路。同时市质监局组织三个审核小组,对市局稽查大队和各县区局三年来查办的案件,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抽查,查找问题,切实改进不足,提高办案质量。

  通过本次依法行政学习教育活动的开展,切实对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产生了深远影响,也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全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通过学习加深了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了法律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政意识。各单位找出了影响依法行政的因素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予以整改,做到既勤又廉,既合法又合理。

  二是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加强。各单位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在执法理念上有了大的转变,解决了“为谁执法”、“怎样执法”的问题,牢固树立了执法的宗旨意识。在行政执法观念上,树立执法为民、服务企业、服务社会、服务经济工作的理念,把企业从以前单纯的监管对象逐步转变为服务对象,将执法方式从以前的以打为主转变成打扶结合。

  三是对侵权渎职行为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对如何预防职务犯罪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真正把有权必有责、有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的行政原则融入到行政执法工作之中。部分县区局建立了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协作联动机制,做好职务犯罪防控工作和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备案工作,增强预防职责风险的能力,合理规避风险。明确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程序和移送标准及其重要性,进一步明晰了案件移送规定。对质监执法过程中面临的职责风险进行了深入分析,归纳了产生风险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加强预防风险的前瞻性。

  四是对案件审理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案件审理工作是质监部门的专门活动和基本职能,在质监行政执法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系统进一步明确了查审分离原则,切实发挥案件审理委员会的作用,提高全系统查办案件的整体质量及办案水平。

  五是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学习教育活动,促进了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切实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一岗双责”的责任规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干部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十不准”和省局制定的“四个十不准”等廉政规定。

作者:佚名 来源:兰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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