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辖区内加工食品从业人员流动性大,管理松散,部分企业聘用未持健康证人员等现象,近日,福建省泰宁县质监局制定出台了《泰宁县食品加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实施方案》。
《方案》分别从食品企业和从业人员方面做了具体的规定:一是加工食品单位必须聘请持有健康证明的员工,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健康体检,并定期向泰宁县质监局报送从业人员及健康证相关情况,如有人员变动,须在15日内向该局报备;二是从业人员须持证上岗,加强食品卫生相关知识学习培训,养成工作前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等良好的卫生习惯。下一步,泰宁县局将对企业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加工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