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监管和服务相结合。根据市政府印发的重点项目名单,实行市、县两级质监部门联动机制,对各地重点工程可能涉及的生产许可证项目提前介入,组织人员主动上门了解企业需求,做好靠前服务。
二是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制订全年度许可证监管工作计划,将去年新获证企业和去年年审中有问题、被跟踪检查的企业列入日常监管名单,对抽查严重不合格企业,建立产品质量问题约谈制度,加强案件处理情况的跟踪督办,提高监督抽查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三是监管和宣传相结合。定期召开许可证工作例会,开展许可证法律法规的宣传,加深企业对许可证法律法规的认识和了解。针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普遍问题,督促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和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