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辖区内特种设备事故隐患及重大问题的监督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河北省鹿泉市质监局出台《鹿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警示约谈办法》,大力推行特种设备安全警示约谈制度。对存在管辖区域内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未按要求设置安监机构并配备安监人员,未按规定落实安监经费,对检查、督办的安全隐患未按时整改完成,未按要求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专(兼)职人员,未按规定配备特种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等问题,分别对各乡镇分管部门负责人、特种设备制造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约谈提出的整改要求落实不力的特种设备制造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业务负责人,由该局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