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海宁市质监局紧紧围绕上级关于合格评定工作的总体部署,以质量强市为主线,以质量安全为底线,以“提升认证质量,服务质量强市”和“规范检测管理,提升检测质量”活动为主要抓手,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成效。
一、强化工作保障,完善认证执法监管体系。以建立科学、公证、高效和保障有力的认证执法监管体系为工作着力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模式,确保质量安全底线。一是建立健全内部工作体系。成立了认证执法监管协调工作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能分工,加强部门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健全认证执法监管的联席会议、信息交流,检查考核等协调工作机制,确保认证执法监管工作有序有力开展。二是强化目标责任考核。把认证执法监管工作纳入局内部对相关责任科室目标责任考核,同时,把强制性产品认证率及合格率、通过自愿性认证的数量等作为质量安全监管和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指标,纳入政府对镇(街道)及相关部门产品质量安全、质量强市建设等考核体系,进一步落实各级各相关部门的认证监管工作责任。三是完善认证执法监管工作机制。把认证执法监管工作作为质量安全监管的重要工作内容,把强制性认证产品作为重点监管产品,把开展自愿性认证及提高认证有效性作为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工作举措,每年制定认证执法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完善建立动态监管、分类监管、日常巡查、监督抽查等工作机制,强化监管与服务有机结合,提升认证执法监管工作的有效性。
二、突出监管重点,确保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安全。以强制性认证产品执法监管为重点,深化开展“提升认证质量,服务质量强市”活动,不断提升认证执法监管工作的能力水平,确保强制性认证产品质量安全。一是建立信息档案,实施分类监管。建立海宁市强制性认证产品企业信息档案库,综合企业生产工艺水平、质量管理及控制能力、质量诚信建设和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等内容,从质量监管风险角度,对强制性认证产品企业实行A B C 分类监管,其中列入A类管理企业30家,B类管理企业35家,C类管理企业16家。二是突出监管重点,找准工作着力点。突出对无证、暂停、撤消强制性认证产品的日常监管,重点关注家电下乡中涉及强制性认证的太阳能热水器产品,加大查处力度。制定《海宁市重点产品质量安全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实施方案》,16家强制性认证产品的企业及产品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和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计划。三是落实工作举措,加大执法力度。结合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提升认证质量 服务质量强省”活动、太阳能行业专项整治、有机产品专项执法检查等专项活动,开展了以日常巡查为重点的认证执法工作。去年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681人次,检查强制性认证产品企业145家;监督抽查企业18家;查处无证生产企业2家,冒用认证标志质量违法行为的企业16家,总计涉案货值21.78万元,罚款14.9万元。
三、加强示范引导,推动企业有效开展自愿性认证。以政府质量奖为导向,以全面开展“千争创万导入”活动和管理创新活动为载体,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等管理体系认证和节能、节水等产品认证,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竞争力。一是分解目标责任。把新增质量管理体系、环境质量管理体系等自愿性认证的数量和取证率作为全市质量管理工作指标内容,对相关部门及镇(街道)进行目标责任分解和考核。同时以“千争创万导入”和“工业企业管理创新”活动等为载体,以名牌培育和示范创建为抓手,推动企业开展各类自愿性认证,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2011年,全市新增通过质量、环境等管理体系认证企业126家,规模以上企业体系认证取证率新增12个百分点,高于上级下达目标要求8个百分点。二是强化质量帮扶。以经编、太阳能两个省级质检中心为依托,深化开展质量提升专家组团服务,去年对60家太阳能企业和50家经编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一对多”的质量帮扶,其中对30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开展了持续保证体系有效性的指导帮扶服务。三是开展教育培训服务。围绕产品、工程、服务、环境“四大质量”建设领域,以各类管理体系认证的有效性和企业内审员素质能力提升为主要内容,协调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积极开展体系认证教育培训服务。去年质监、经贸、环保、相关行业协会等共举办各类体系培训班6期,完成培训各类人员280人次,进一步夯实企业质量管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