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出台了《“十一五”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规划》,这是我国首个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规划。该规划是为促进我国农业育种创新和新品种推广应用、加强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而制定的。
据了解,此规划抓住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培育、保护、运用和管理四个环节,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发展的四大着力点,即建立激励农业育种创新机制和促进品种权交易管理办法;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实现新品种申报、审查、测试、授权和信息披露的数字化;完善管理服务体系,探索区域协作执法机制和重大案件联合督办制度,打击和防范侵权和假冒行为,保护品种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成员国的合作,积极参与相关规则制订,并支持国内育种者申请国外品种权,推动我国种业走出国门。
据农业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所谓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一个植物新品种只能授予一项品种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这一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这一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繁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