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5日,在中共昌邑市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体会议上,山东省昌邑市质监局被昌邑市委、市政府评为“201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
今年来,昌邑市质监局以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为切入点,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着力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抓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目标进行分解,规定检查考核细则,明确奖惩办法,建立起了一把手带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强责任、严追究。
二是抓作风建设,树立良好质监形象。以班子建设为关键,以讲服务、比效率为突破口,以勤奋敬业为前提,加强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着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树立质监人员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清政廉洁形象。
三是抓学习教育,提高廉政意识。坚持每周五开展廉政教育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注重加强干部职工理想、信念、宗旨和《廉政准则》的教育,努力提高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感染力,不断增强了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自省意识。
四是抓制度落实,完善监督体系。修订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不断规范干部职工行为,严格落实“五公开”、“十不准”、“八严禁”等规定,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阳光执法、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着力建设“阳光型”、 “效能型”、 “法治型”、 “服务型”和 “责任型”部门,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