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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启动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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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南宁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的广西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活动在南宁市青秀区启动。通过这一活动,力争在今后3年时间内,加快推进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方法,创建具有创新性、特色性和先进性的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示范乡镇,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广西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

  根据创建活动实施方案,青秀区食品安全示范区的创建目标主要有七项:一是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完善;二是源头环节食品监管效果良好;三是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监管效果良好;四是流通环节食品监管效果良好;五是餐饮消费环节食品监管效果良好;六是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稳步推进;七是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立健全。

  药品安全示范区的创建目标主要有七项:一是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二是创新药品安全监管手段,推进信息化建设;三是建立完善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和药物滥用监测体系;四是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水平不断提升;五是辖区内药品市场秩序规范;六是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七是开展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科普宣传。

  广西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谭明杰指出,南宁市青秀区作为自治区和南宁市联手协作创建的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要以创建示范区为契机,探索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突出创新性、特色性、民族性,体现先进性、国际性,力争3年内,把南宁市青秀区打造成西部地区领先、广西一流的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各市、县要参照青秀区的做法,拓展形式,创新手段,不等不靠开展食品药品示范县(区)创建工作,为实现“十二五”规划提出的“把我区打造成为西部地区食品药品最安全、最放心的省区之一”打下坚实的基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安全监管司副司长范学慧指出,开展安全示范建设能有效发挥其引领带动辐射作用,进一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这次广西开展的安全示范区创建活动,是落实国务院《2012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和《关于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指导意见》的具体行动,把食品与药品结合在一起开展安全示范联创共建,在全国也是一个创举,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全力支持广西的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建设。希望广西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将南宁市青秀区打造成为西部地区领先、广西一流的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区。

作者:许恒 洪泉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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