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沭阳质监局根据《关于开展商品条码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苏质监稽函〔2011〕149号文件要求,对该县食品、酒、化妆品、医疗器械、儿童玩具、化肥等六类产品生产企业和商场、超市进行商品条码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行动共检查生产企业16家,商场、超市5家。整体上讲,全县生产企业均能按《江苏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要求进行注册、使用商品条码,商场、超市在进货时对绝大部分商品都能查验与商品条码对应的《系统成员证书》,但仍有对一小部分商品查验把关不严,存在销售未经核准注册使用(冒用)商品条码商品行为,该局均对其进行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