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企业产品质量责任意识的宣传教育,结合“3.15”活动要求,认真开展“春耕质监护农化肥免费检测活动”、户外质量咨询活动以及《质量发展纲要》宣传等活动,举办专题宣传5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为群众免费检测化肥7批次,对辖区农资生产企业开展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
二是突出重点产品,严查违法行为。以化肥、农药、农机及其零配件为重点产品,重点查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和无证生产违法行为,把严查化肥故意降低有效养分违法行为作为重中之重。执法人员特别将往年监督抽查不合格名单进行整理统计,对出现质量问题的3个企业产品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样检测。
三是严格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打假力度。按照“违法行为未受到处罚的不放过,违法企业整改不到位的不放过,涉嫌犯罪案件没有移交的不放过,该吊销生产许可证未提请吊销的不放过,问题产品没有按规定处理的不放过”的要求,扎实做好违法案件查处和监督后处理工作,并及时将产品质量状况及时向社会公布,引导农民朋友正确选购优质放心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