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云南省政府已把该项计划列入了2012年云南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好事和20项重点工作之一。为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相关工作,近日,曲靖市质监局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涉及学生营养餐生产加工企业的食品质量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一是高度重视。曲靖市质监局成立专项督查组,督促各县级局切实加强对涉及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管理。
二是明确监管重点。对全市涉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其产品,如: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糕点、大米、挂面、瓶(桶)装饮用水等产品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三是严格监管措施。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把好原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销售台账等各道关口,严格索证、索票,坚决杜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出厂销售,严禁该类食品进入学生营养餐;加强监督抽查,及时掌握供餐食品质量状况,加大抽查频次和力度。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供餐食品生产企业及产品,除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查封、扣押、召回、行政处罚、责令整改、复查等措施外,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当地政府和食安委、教育等部门;加强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和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对风险监测的问题企业和产品,要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监督抽查和调查,及时化解和排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食品生产违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生产加工环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严格年度审查,督促企业持续保持许可条件,做好食品生产获证企业的年度报告审查工作,对年审不合格的企业要逐级上报撤销、吊销其生产许可。
四是加强应急管理。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第一时间消除隐患。
五是做好宣传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到学校,营造人人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积极做好服务工作,主动提醒当地教育部门、相关学校,采购加工食品时一定要注意查看有无QS标志。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供学生营养餐的加工食品监督抽查结果,帮助相关部门及时掌握供餐食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向全社会广泛宣传质监部门在这项惠民政策中发挥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