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9日,瑞典海事管理局制定了关于防止来自船舶污染措施的法规。本法规规定禁止在瑞典领海和内河的船舶上使用含硫量超过1.5 % m/m的船用柴油。
该法规将于2007年7月1日被批准,8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