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计量法》中“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的要求,今年以来,云南省昆明市质监局强化4项措施,全面开展医用计量器具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一是积极动员、摸清底数。联合卫生部门摸清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分布等情况,做到底数清、状况明;采取座谈、专题会议等形式,动员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自查,查明在用医疗卫生计量器具配备、检定、管理等情况。
二是制定检定计划,开展强检工作。昆明市局计量认证认可处负责制定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在用计量器具检定计划,各县级局具体负责开展检定工作。
三是组织监督检查和抽查。严格按照“三查三责”的要求对医用计量器具的配备、检定、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重点抽查,确保受检率为90%以上,杜绝盲区、盲点。
四是建立动态监管长效机制。及时录入检查抽查情况,时时更新数据,正确填报数据,确保系统内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提出5项要求:一是强化合作。建立与市卫生部门、省计量测试研究院的沟通和联系,主动争取支持和配合,保证摸底和动员工作质量;二是制定方案。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保证强检工作覆盖率,确保监督检查、抽查到位;三是健全完善管理台账。按照本地检定计划和监督检查的时间要求,认真收集、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健全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计量器具管理台账;四是严查违法行为。对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经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继续使用计量器具的医疗卫生机构,依法严肃查处并督促其改正。五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