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重视,把保健食品、化妆品产品监管工作列入地方政府考核目标,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建立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保障保化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把日常监管作为全年工作的重点,加大对保化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指导企业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质量安全制度,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确保不出大的问题。
二是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实现全覆盖,对重点生产企业和批发市场的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两次,对问题生产经营企业持续跟踪。
三是健全完善各项监管制度,拟订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日常监督检查有关规范性要求。
四是加强保健食品广告监测,及时移送并配合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违规广告。
五是着力加强保健食品委托生产、出口销售监管,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工作,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在产品生产、上市前必须报药品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六是利用两年时间,建立全省完整的、科学的、适用性强的标准数据库,同时,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全国统一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管信息系统的要求,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辖区监管企业基本档案信息库,做好与国家局信息系统数据对接的基础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