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项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流通行为,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质量合格的产品。
一是要求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流通企业认真履行产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格落实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规定,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及化妆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行为。
二是自觉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活动,始终把产品安全放在首位,不擅自改变产品配方,不擅自改变生产加工工艺,不擅自改变经批准的产品质量标准,确保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有效。
三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强化企业法人是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人的意识,切实履行保障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证所经营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货渠道正规合法。认真实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制度,建立健全产品质量控制体系。
四是加强企业和行业自律,主动接受消费者和全社会监督,并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开展的各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强化企业诚信体系和诚信文化建设,努力提升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会上,青海省局与省管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流通企业签订了《青海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流通企业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