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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局徽及标志制作使用要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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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徽及标志制作、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通知,规范自今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的总局局徽及标志的制作和使用。

  通知指出,国家质检总局局徽及标志是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象征和标志。局徽由国徽、蛇杖、天平、长城、橄榄叶组成,深蓝底色,除国徽外,其他部分均为金黄色。国徽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表示质检总局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利益;深蓝底色,象征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科学的管理与严谨的技术;蛇杖由交缠在橄榄枝上的两蛇和伸展的双翼组成,为国际通用标志,代表国际贸易;天平代表质检工作的公正性与准确性;长城表示质检部门的执法把关职能;环绕的橄榄叶,象征和平与发展,借寓质检事业蓬勃发展。局徽可在全国质检系统机关的办公地点、礼堂、会议室、涉外会议场所及对外工作场所悬挂;可在全国质检系统制发的工作证、执法证、聘书、荣誉证书等证件,以及全国质检系统报纸、刊物和重要宣传材料的版面封面上使用;可作为全国质检系统举办的各种会议、展览、活动的标识和全国质检系统统一着装人员的帽徽,以及全国质检系统网站及其视觉识别系统。

  标志由国家质检总局英文缩写字母AQSIQ变化组成,以正三角形为基本型,图形为蓝色。标志蓝色代表国家质检总局注重科学管理;字母A构成框架,代表规矩,寓意质检部门技术的精湛性;两个字母Q左右对称分布,构成天平,寓意质检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字母S与字母I组合成蛇杖,代表质检部门的权威性。标志用于质检工作的宣传和交流活动,可在全国质检系统的出版物、印刷品、信息产品、办公用品、固定资产、宣传用品上使用。

  早在2003年11月25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知要求,自2004年1月1日正式启用新局徽标志后,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徽停止使用;原技术监督行徽(“规矩”标志)和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名称文字标(中文标志“中国检验检疫”,英文缩写标志“CIQ”)仍继续使用。

  为维护国家质检总局局徽和标志的庄重性和严肃性,同时,由于《国徽法》对国徽图案的制作作出了明确规定,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局徽、标志的制作、生产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企业按国家质检总局规范的要求执行。对《规定》的执行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将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予以通报,并责令改正。
作者:夏文俊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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