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瑞典制定含温室气体的冰箱、空调、热力泵设备的相关法规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2007年2月22日,瑞典环境保护局宣布制定了关于含有氟化温室气体、CFC和 HCFC的冰箱、空调机和热力泵设备的法规。

  该法规规定含有氟化温室气体、CFC和 HCFC的冰箱、空调机和热力泵设备应配有如何防止此类气体泄漏的指南。欧洲议会和委员会关于某些氟化温室气体的法规(842/2006)第3条中所说得泄漏控制与注册也适用于含有氟化温室气体的移动设备和含有HCFC的设备。用于冰箱、空调机和热力泵设备的氟化温室气体只可以交给持有证明的人员和其他一些类别人员。要求提供制冷剂的公司免费回收制冷剂。在安装含有10 kg以上氟化温室气体的冰箱、空调机和热力泵设备之前,要通知监督机构 。泄漏控制结果要按年度报告给监督机构(如果总量超过10 kg)。

  在海上出现冰箱、空调机和热力泵设备故障时,船舶上应当有持有证明的人员和适当的设备。该法规还包括关于处理制冷剂的个人和公司之间竞争的要求。这些要求将根据委员会将于2007年7月4日发表的最低要求而实施,以便与欧洲议会和委员会关于某些氟化温室气体的法规(842/2006)的第5.1款一致。由于瑞典有关于安装和填充CFC和HCFC的禁令,因此,该建议不影响任何涉及这些气体的贸易。

  该法规将于2007年5月30日被批准,7月4日起生效。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WTO/TBT-SPS国家通报咨询中心 发布时间:2007年03月23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