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饲料行业发展水平,保障饲料产品和动物产品质量安全,规范饲料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务院2011年10月26日新修订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要求,从2012年5月1日起,随着新《条例》的实施,饲料生产企业也要开始全面实施“饲料、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管理规范”。
2011年下半年以来,农业部委托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着手起草了《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行业专家和地方管理人员修改意见后,在全国选择了10个省、30个典型饲料生产企业进行试点。山东省按照企业积极自愿的原则,从技术基础、产量规模、人员能力等有优势的预混料、浓缩料、全价饲料生产企业中,选择山东省大发饲料有限公司、济南安池饲料有限公司、山东华尔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家企业,承担了《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试点工作任务。
经过近两个月的认真准备,根据农业部统一安排,以中国饲料工业协会行业指导处主任刘士杰为组长的一行4人专家组先后对济南安池饲料有限公司等3家饲料生产企业进行了审核验收,专家组按照审核打分表,通过听取汇报、查看现场、审查制度、核对记录、询问人员等过程,对企业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情况进行了量化打分,专家组充分肯定了企业的工作和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3个试点企业验收结果均比较理想,为下一步农业部修改完善和全面推广《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工作奠定了基础。
济南安池饲料有限公司、山东省大发饲料有限公司、山东华尔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家首批试点企业,成为全省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样板。通过这次试点活动,结束了饲料行业长期以来工业化粗放生产、重产量效益轻质量安全、重生产设备轻质检仪器的局面,开启了规范化管理、程序化操作、记录化生产、全过程追溯的新时代,不仅有利于提高饲料产品质量,防范交叉污染,杜绝“三聚氰胺、瘦肉精”等有毒有害物质添加到饲料中,还有利于行业内优胜劣汰,提高行业发展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为建设饲料强省、畜牧业强省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