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治理煤烟型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日,北京市昌平区质监局加强了煤炭产品质量监管。
一是加强专项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市质监局《2012年煤炭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计划》,组织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北京市低硫散煤抽样细册》,对辖区90余家重点用煤大户的煤炭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
二是注重日常监督检查,对煤炭使用单位的煤炭质量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抽查;
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依据昌平区产品质量检验所的检验结果,对抽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地方标准的煤炭使用单位,责令停止使用,并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使用煤炭质量的监督规定》相关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四是认真分析煤炭质量投诉举报案件,及时进行跟踪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