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校园食品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防控等问题,黑龙江省教育厅、卫生厅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联合开展了2012年“校园食品与卫生安全”专项督导检查活动,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据了解,联合督察组将在全省每个市(地)至少检查6所学校,其中市级学校2所(大学、中学或小学)、县级学校2所(中学、小学)、乡(镇)级学校1所(小学或中学)、村级小学1所。
督察组将深入到各类学校,了解学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防控等工作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跟踪督办。
按照要求,黑龙江省各级学校要在2012年3月末和9月末前认真完成自查。各督察组要分别在2012年5月15日前和10月30日前,将督察情况报黑龙江省卫生厅卫生执法监督处,汇总后向全省通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