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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雷后兴建议加强对网购食品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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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丽水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雷后兴建议

加强对网购食品安全监管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丽水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雷后兴建议有关部门,合力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网购食品的安全监管工作。
 

  雷后兴表示,我国在2009年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但在网络食品安全监管上尚欠缺有效的管理机制:新《食品安全法》中没有明确将“网络食品销售者”列入接受法律监督的对象,但网上销售食品的卖家显然也属于食品经营者。
 

  他在调研中发现,网络上销售的食品,存在着进货、储存不合格;以次充好、售假过期和假冒食品等诸多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如《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进口食品必须有合格的中文标签。而网上销售的多为预包装食品,不少商品没有任何标签,产地不详,没有生产日期、生产厂家、品牌、国家批准生产批号等;很多进口食品没有中文标示,不太懂英文的人就看不懂,甚至有的商品还伪造冒用其他知名品牌进行销售。一些网购食品是卖家用简单工具自己制作、自行包装自制的食品,还有很多网站的产品是整箱进口再分装,造成直接入口(不用二次升温加工)的食品很容易受到肉眼看不到的二次污染。
 

  “网友目前只能通过留言、恶评、发帖曝光等手段,对网络交易进行舆论监督,对于已经上当受骗的网友就只能自认倒霉,网络购物尤其是网购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了近年来消费者申诉的热点之一。”雷后兴说。
 

  对此,他建议,首先要制定和完善法律法规,填补监管法律空白。网上食品销售是新的商业模式,对这一领域的监管还存在着空白,也带来了食品安全问题,应该及时出台相关文件,对网上食品加工、销售进行规范,尤其是对没有传统门店,专门在网上销售食品的食品进行规范,对网上销售的食品也应有检验标志、生产日期、成分等的标注,以保证网购食品的安全。
 

  其次是建立健全处罚制度。网售食品的处罚可以参照传统门店食品销售的处罚,一旦发现过期食品,或者无标签以及假冒伪劣食品,要予以严格打击,并在网上进行公布,增强行业自律。
 

  再次还要大力打击信用炒作,打击在C2C市场“信用评级”制度中出现的虚构交易行为、提升网店信用级别、增加交易机会等不诚信现象。
 

  他特别呼吁,消费者一定要选择货到付款的支付方式;注意索取购物凭证或保存交易协议(包括电子版)等相关证据;善用网购聊天工具获取厂家和产地、许可证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商品信息,并将聊天记录妥善保存以备维权时有据可循;还可通过厂家所在地的质监局网站查询食品卫生许可证号是否真实有效等等,从而减少消费者网购的风险。

作者:罗兵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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