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C(森林管理委员会Forest Stewardship Council)于2011年10月批准的2.1版FSC产销监管链认证标准(取代2.0版FSC产销监管链认证标准)要求企业需在2012年10月1日前完成新版标准的转换工作,如果不能如期转换,将对企业的FSC证书有效性产生不良的影响。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持证企业把握好标准变化的重点,做好体系的更新,确保认证能得到有效保持。一是对于FSC价值的承诺,可以参考“FSC-PRO-20-001评价FSC组织承诺和产销链中的职业健康安全 标准”附录B中的内容,来形成一份FSC价值承诺书,并可通过邮件的方式告知自己的供应商和销售商,以证明企业自身所做的承诺。二是针对“1.6对职业健康和安全”要求的条款,指派一名职业健康安全的管理者代表,建立与职业健康和安全相关的程序或手册,以规定相关职业健康和安全的要求和内容。三是企业应关注标准中的部分用语的修改情况,如将“FSC Pure”改为“FSC 100%”, 将“FSC Mixed” 改为“FSC Mix”,将“发票”改为“销售文件”等。四是FSC-CoC的产品分类标准FSC-STD-40-004a已于去年更新为2.0版本,企业应及时更新自己的产品组清单及产品类别上的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