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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委会公布纺织品配额全面撤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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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委员会日前公布了关于全面撤销纺织品配额的建议,以履行其在世贸最后一轮贸易谈判(乌拉圭回合)中作出的主要承诺。

  根据建议,所有来自世贸成员(包括香港及中国内地)的纺织品及服装,均获撤销配额限制。欧委会发出上述公告,显示欧盟不会违背撤销配额的承诺。欧盟理事会将会讨论及采纳该项建议,然后正式落实推行,于2005年1月1日取消配额。

  虽然有关配额即将取消,但欧盟成员国海关当局将继续核查纺织品进口,直至2005年3月31日为止,确保于2004年付运的产品遵守配额规例。该项建议又提出,在取消配额后,对若干类别进口产品实施自动化许可证制度。

  总括来说,欧委会建议实施一项理事会规例,主要内容如下:

  ●由2005年1月1日起,取消现时对来自所有世贸成员的纺织品及服装实施的余下210项配额。这些世贸成员包括中国香港、中国内地、印度、马来西亚、韩国和泰国等。

  ●于2005年1月1日前付运的纺织品及服装产品,由于仍然受2004年配额限制,即使于2005年1月1日后向欧盟成员国海关当局呈报,仍须遵守配额规例。然而,为了减低对贸易及海关当局带来的负担,由2005年4月1日起,该等产品可自由输入欧盟。

  ●特别为来自中国的产品设立一个自动化进口许可证制度,规定进口商必须申领许可证。据报道,欧盟将由2005年1月1日起,对最敏感的纺织品及服装产品实施该制度。

  然而,欧盟将继续对多个非世贸成员国的纺织品及服装实施进口配额,其中包括白俄罗斯、朝鲜、塞尔维亚和黑山,以及越南,直至日后达成取消配额协议为止。欧盟正与塞尔维亚和黑山以及越南进行磋商,希望达成取消配额协议。

  事实上,欧盟一方面履行其在乌拉圭回合谈判作出的承诺,另一方面却采取其他制衡行动。欧盟业者仍然担心第三国产品涌入市场,因此要求欧盟当局采取保护行动,包括展开更多针对纺织品的反倾销调查,以及市场保护措施。

  欧委会于2004年10月20日公布的新普及特惠税制度,原定于2006年1月1日开始实施,但欧委会希望提早于2005年7月1日推行。为了加强欧盟业界的竞争力及从较弱势的发展中国家输入更多产品,新的普及特惠税制度将取消向中国内地纺织品给予任何优惠。

  对于在中国内地拥有业务的香港贸易商来说,欧盟可能实施的反倾销及市场保护调查或许会加重他们的负担,而推行新普及特惠税制度亦会带来不利影响。不过,永久取消纺织品配额起码是一个值得高兴的消息。
作者:许红恩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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