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督促食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3月14日,按照 “3.15”总体安排,辽宁省铁岭市质监局对没收的不合格葡萄酒产品进行了销毁。
该批不合格产品是在2011年国家专项抽查中经检验查出不合格项目,属于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铁岭市质监局已经对该生产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责令其停止生产、限期整改,并没收了违法生产的不合格产品,要求该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产品标准组织生产,不允许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出合格安全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