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质监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则(试行,以下简称“检查规则”)>和<特种设备重点监控工作要求>的通知》(浙质特发〔2008〕25号)和今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要求,嘉兴市质监局近期下发了2012年度嘉兴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面检查计划(共1066家),就开展全面检查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面检查是深化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工作措施,也是督促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工作举措,各地要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全面检查工作的领导,保质保量地完成使用单位全面检查、重点监控设备单位监督检查任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全面检查要突出对重点监控设备单位的检查,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单位的检查,突出对群众举报、隐患整改不到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薄弱单位的检查,进一步推动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检查程序和现场检查的记录等应符合《检查规则》的要求。对进行全面检查的使用单位、设备各地应建立相关台帐和档案,并将检查信息录入特种设备动态管理信息系统。
三是及时总结,完善措施。全市使用单位全面检查工作在11月底前完成。各地在完成全面检查工作任务后,要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并将工作总结上报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