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确保消费者购买、使用放心合格产品,“3.8国际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辽宁省铁岭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化妆品经营场所专项整治行动。
本次整治行动主要对洗浴中心、美容美发行业、商场等经营活动中使用和销售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化妆品、洗发液、染膏等产品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化妆品是否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标识是否规范。本次整治检查单位47家。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场所化妆品标识不规范,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识的情况依法进行了查处。执法检查的同时向化妆品消费者宣传化妆品选购、包装、保持、使用等方面的常识和法律法规知识。
通过专项执法检查,规范了化妆品使用场所相关产品的使用情况,预防了质量欺诈现象的发生,确保广大百姓选购、使用到合格产品,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