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云南省保山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的2011年度全市集中考核工作中,保山市质监局再次被评为“安全生产责任状”优秀单位。至此,保山市质监局已连续四年获此殊荣。
近年来,保山市质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质监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确保地方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高度评价。
一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每年向市主要领导报告2次特种设备安全情况,分析和解决特种设备存在的问题。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执法人员培训,满足县级局检查和执法的需要。
二是积极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度,健全责任体系。加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进行严厉查处。建立了安全监管责任制,与政府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了安全工作目标。
三是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制度、安全生产现场警示教育制度、安全生产约谈制度、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开展安全检查和重点、薄弱环节特种设备专项检查。组织节假日前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查找并督促企业整改事故隐患,将事故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加强日常巡查工作,推动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推行特种设备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水平,消除安全隐患。要求检查记录齐全,隐患整改督促到位。
四是注重宣传教育,抓好技术培训。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使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深入民心,确保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高度重视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严格岗前教育和持证上岗制度。共举办各类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班14期,培训考核和发证57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