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2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发布关于医疗器械、麻醉医疗器械、氧气减压器和储氧装置的提案。
提案将医用氧气减压器由目前包括一般类型装置中压力调节器的种类I装置,重新分类到种类II,隶属于以指导性文件形式特别控制的装置。所有其它医用气体使用的压力调节器将保留在只需一般控制的种类I中。 食品药品管理局同样还提议制定一项关于储氧装置(或储氧器)的单独分类法规,该装置目前包括在命名为间断呼吸器的一般类型装置中。储氧装置将继续分类为种类II,但如果本规则最终定下来,那些与固定的氧气减压器一体化的装置将成为须经特别控制的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