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规范准入机制。严把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现场审核严格把关,达不到准入条件或虚假申报,一律不予发证。加强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加大巡查、暗访力度,落实退出机制,督促获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建立食品监管快速反应机制。一方面加强食品安全信息传送,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实现食品安全监管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另一方面,健全食品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促进应急处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和水平。
三是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协作机制。加强与市食安办、工商、农业、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实现质量安全信息共享,及时控制风险,消除隐患,防患未然。
四是实施风险行业预防管理机制。以提高风险企业出厂检验能力为着力点,制定培训计划,分重点、分阶段地组织相关企业出厂检验人员进行检验能力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