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红山质监六项措施给公务用车套上“紧箍咒”
在总结我国以往公车制度改革的经验与实践上,深入分析公车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变化。同时借鉴了公务用车管理的先进经验,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因素,红山质监采取六项措施进一步严肃公务用车使用纪律,切实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
一是实行车辆专人驾驶,防止混驾。与驾驶人员签订岗位责任书,明确车辆责任到个人。
二是实行车辆定点维修,择优选择一家修理厂做为定点维修点,驾驶员发现车辆出现故障时,须提出具体维修意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到指定地点进行维修。
三是严控现金加油,实行预存配给制,由车辆分管领导根据每车每星期执行公务所用油量在定点加油站购买,按计划分配给各个车辆。因公务需要计划内加油不足的,经分管领导批准,可适量配给。因特殊情况车辆外出需现金加油的,返回后经车辆分管领导核实后报销,并计入当周用油量。同时,每月公布上月行驶里程、平均油耗、当月发生维修费等。
四是强加过路、过桥费管理。实行路桥费用派车单对比办法,车辆发生过路、过桥费用时,先由派车人员严格对照《派车单》审核签字,然后才进入财务报销程序。
五是规范车辆存放,严禁非公务用车。节假日、双休日及夜间无公务用车时段,所有公车用车存放指定地点,严禁私自出车,如特殊情况需要用车,需经车辆分管领导批准。
六是倡导环保公务出行,如鼓励公职人员骑自行车、电动车办理公务,努力营造绿色出行环境,着力打造低碳廉洁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