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日,哥伦比亚农业和农村发展部;贸易工业和旅游部发布调整管理牛和非洲羚羊属动物初级生产的卫生和安全要求的决议草案。
草案规定了从事供人类食用的牛和非洲羚羊属动物生产的初级生产企业的卫生要求;目的;范围;定义;企业注册;注册程序;企业评定;房屋、设备及地面的卫生要求;卫生设施设计;输入的农产品和家畜的贮藏;动物健康和生物安全;可溯源性;兽药使用的良好行为规范;禁用物质;受限物质;动物饲养的良好行为规范;动物福利;人员;从事活牛和非洲羚羊属动物运输的车辆的注册;从事活牛和非洲羚羊属动物运输的车辆的要求;活牛和非洲羚羊属动物运载托架的要求;牛和非洲羚羊属动物的运输条件;以及处罚制度。
该草案自官方公报公布日期起5年内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