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质监分局在百日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期间与黄旗堡街办联合检查时发现一单位正在使用的有机热载体锅炉原本0.5mm厚的锅炉外壁锈蚀严重,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属于违法使用的“危险锅炉”。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锅炉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执法人员当即对锅炉使用单位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了封存。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