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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创新监管思路推进企业节能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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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近期发布的《质量发展纲要》指出,对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及资源浪费的行业和产品,严格市场准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结构优化升级。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质监局充分发挥质量监管职能,以企业能源计量管理和重点耗能设备节能改造为切入点,以重点工程、重点企业为工作重心,技术服务与监督管理两手抓,加强协调,形成合力,强力推进企业节能减排工作,为包头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一是强化服务,督促引导,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强制性国家标准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以及《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从2007年以来,包头市质监局开展了对包头市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对企业落实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督促企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引导企业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计量保证体系确认,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体系。通过组织节能降耗计量服务队,帮助企业开展耗能测试、用能平衡分析、耗能设备效率分析等,诊断分析企业能源计量存在问题,指导企业采用能源计量新技术、新方法,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解决能源计量工作中面临的问题,推动企业建立完善计量管理体系,逐步建立完善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信息库,并对企业能源计量工作先进经验及时进行了总结推广。包钢、包铝、一机、北重等一大批我市重点企业能耗水平都有了显著提高。

  二是典型引导,政策支持,鼓励企业节能减排。通过实施名牌战略,培育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节能环保及新能源领域的示范性品牌企业及名牌产品。将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资源节约型、环保型产品列入名牌培育计划,扶持推动企业节能产品争创中国名牌、内蒙古名牌、包头名牌。依据《包头市“十二五”名牌战略规划》,按照成长壮大一批、巩固发展一批、培育储备一批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对稀土、装备制造、机电、化工、有色金属、材料工业、高新技术等产品的培育力度。引导、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的制修订,把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抢占技术制高点,提高市场竞争力。鼓励企业学习和导入运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提升管理层次,实现管理创新,推动企业质量进步。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对未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吊消生产许可证,并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市、旗县区两级政府建立和完善企业节能降耗的奖惩措施,形成较为完善的激励机制,努力形成“政府推动、企业主动、部门联动、社会互动”的节能减排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研究,提升能力,为节能减排提供技术支撑。加大对节能减排科技研发的支持力度,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能源计量技术研究,为企业解决生产、检测中的能源计量技术难题,提供耗能测试服务、用能平衡分析,指导企业科学应用能源计量检测数据。组织对共性、关键和前沿节能认证技术的科研开发,实施重大节能认证示范工程。积极开展安全节能标杆锅炉房创建,推广鼓励采用洁净煤燃烧技术,推行先进的锅炉水处理技术、供热管道的保温技术等。推广电梯、起重等特种设备节能技术,积极研究整合现有技术资源,为企业节能减排提供综合技术服务。充分发挥技术标准作用,引导、鼓励并资助企业积极参与行业标准效能的制修订,大力促进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企业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服务。

  四、强化领导,有效保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在推进节能减排、履行部门职责的过程中涉及到多项工作,包头质监局将积极研究建立形成统一、灵活、高效的组织领导和内部协调机制。建立“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措施到位,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耗能企业,特别是市级以上重点企业节能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监管,对未按要求采取措施的企业向社会公告,限期整改。积极开展“质监进百企”活动,帮助市重点工业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邀请市人大、政协领导和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群众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开展“质监邀您看企业”活动,增强质量监管和节能减排工作的透明度。对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企业进行表彰,对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和推广。

  五、提高认识,营造氛围,加大节能减排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组织好全国节能宣传周、世界环境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强日常性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国家采取的政策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多渠道向政府、企业宣传《计量法》、《节能法》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宣传先进典型,普及节能减排知识和方法。宣传质监部门在节能减排中的工作成效,提高社会对质监部门推进节能减排重要作用的认识程度,为质监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广泛深入地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打下坚实的社会基础。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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