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企业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44家涉畜食品生产企业签订承诺书,所有企业均如实建立原辅材料采购、入库,投料、生产到产品销售的全过程可追溯台帐。检查中,未发现非法添加或使用病死肉为原料等违法现象,也未抽查到不合格产品。
二是“检打联动”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结合“打四黑除四害”专项工作,与公安部门建立“案件移送”工作机制,利用“福建省企业监督管理信息抄告平台”,与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互相抄告监督管理信息;通过开展“私宰肉,病死肉”联合专项检查,与经贸、公安、农业等部门建立联动检查机制。
三是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提升。通过召开4场次企业法人培训班、食品安全月广场主题宣传活动、执法过程上门宣传、制作食品安全法制宣传片等方式,针对生产企业、消费者进行深入宣传,打消食品生产者侥幸心理,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正确引导消费。
福建省厦门市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对以畜肉为原料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为期9个月的监督检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653人次,检查使用畜肉为原料的企业188家次,每月覆盖抽查涉畜食品共148批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