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气体充装单位和气瓶检验单位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确保气体充装、气瓶检验质量及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近日,云南省昆明市质监局通报了2011年度全市气体充装单位年审情况。在2011年中,昆明市质监系统对全市52个气体充装单位进行了年度监督检查及专项执法检查。经审核,全市52个气体充装站中50个合格,2个不合格,合格率为96.2%。
在通报中,昆明市质监局对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充装质量好的4家单位予以了通报表扬。对审核中发现的2家不合格企业予以了通报批评,并发出了《特种设备安全指令书》进行限期整改和督察工作。
在2011年“打非”专项执法行动中,昆明市质监局还依法查处了未经许可擅自充装车用气瓶的2家天然气加气站、2个低温绝热气瓶充装单位,端掉一个未经许可生产充装乙炔气体黑窝点,有效净化了气体充装市场。
针对下一步工作,昆明市质监局提出以下5点要求:一是继续加大对气体充装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消除危及安全的隐患;二是对2011年年审结论为不合格的气体充装单位,要加大检查力度,实施重点监察;三是加大对违法充装行为的打击力度。四是对已获得气瓶充装许可,但液化石油气充装未具备两个以上储罐一个残液罐、溶解乙炔充装未使用溶解乙炔专用活塞式压缩机的充装单位,自发文之日起不得继续充装,待整改达到要求方可充装。五是加大气瓶使用安全的宣传力度,普及气瓶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和气瓶使用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气瓶安全使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