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电梯安全监管,督促电梯生产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近日,广东省东莞市质监局组织召开全市电梯生产单位工作会议,共118名电梯生产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国家质检总局和广东省质监局进一步落实电梯生产单位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工作责任的要求,对电梯改造和重大维修的范围进行了界定。会议指出,电梯生产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责任,加强对电梯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行为的监督与指导,对电梯使用安全情况进行跟踪,对电梯质量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对于电梯重大维修、改造行为,相关单位要严格按规范办理施工告知和监督检验等手续。
会议对《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2011)进行了宣贯,并就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在防攀爬、防挡、防夹等方面的新要求进行了讲解。会议要求各电梯生产单位确保2012年8月1日后生产的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符合新要求。市质监局倡议,各电梯生产单位积极推动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使用、管理单位(特别是火车站、大型商场(购物中心)、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加装、完善安全防护装置,提高我市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安全运行水平。
会议通报了东莞市质监局近期关于电梯安全监管的工作重点和安排,并对下一阶段实行电梯生产单位分级管理作了介绍,要求电梯生产单位积极落实相关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保障设备质量安全,树立系统性风险控制意识,履行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