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核电厂常规岛设计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745-2012,自2012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1、5.1.1、5.1.5、5.3.2、6.3.2、7.1.2、7.2.1、7.3.3、7.5.5、8.1.1、8.1.6、8.2.15、8.4.4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核电厂常规岛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