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许可证制度是政府部门运用行政许可手段对重要工业产品实行强制管理的有效措施,同时也是质监部门强化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为方便企业申请、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根据浙江省质监局要求,今年1月1日起嘉兴市质监局在全省率先将原先由嘉兴市质监局承担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受理工作下放至县(市、区)局承担。日前,根据浙江省质监局、嘉兴市质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和省局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嘉兴市质监局在认真总结去年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基础上,分析形势,明确2012年全市生产许可证工作重点。
一是狠抓市场准入,规范行政许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八个生产许可证规范性文件和《浙江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作业指导书(试行)》等,通过把握许可各环节工作要点,健全各环节工作机制,强化各环节工作责任,切实把好申请受理关、实地核查关、材料审查关,不断提高质量安全源头监管水平。
二是狠抓证后监管,落实企业责任。通过基层站所和“三员”日常检查(巡查)、专项监督抽查、定期监督检查、飞行监督检查、企业年审自查申报等形式,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必备生产条件和生产合格产品能力,及时发现产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获证企业,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对不符合持续保持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对无证生产行为通报稽查部门坚决予以查处。
三是狠抓队伍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按照浙江省质监局要求,切实稳定全市许可证行政管理人员、受理人员队伍,进一步调整充实注册审查员和观察员队伍,多措并举加强对许可证行政管理人员、受理人员、观察员等的教育培训,切实提升其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廉洁意识。同时,积极配合省局做好对获证企业人员的产品细则宣贯、生产许可知识培训与考试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