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向山东省临朐县质监局举报,辖区内有一处无证液化气瓶充装点。接到举报后,临朐县质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火速赶到现场进行检查。
行政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该窝点两个储量为50立方的储气罐内均存有大量液化石油气,焊接一根通油管道通到旁边的民房内,在民房内称重,无自动断气和应急救援设备,充气时仅仅是依靠经验灌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经调查该窝点于2011年年底自行安装了充装设备后进行非法充装,现场不能提供出气瓶充装许可证,其行为涉嫌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移到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的规定,执法人员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对该窝点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要求其立即拆除充装设备,消除事故隐患。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