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突出基础情况摸底。定期对全市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五类经营单位进行摸底调查,及时更新、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档案资料,做到底子清、信息明,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现状,实现动态性监管。
二是突出相关人员培训。定期组织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以及质量安全协管员和监管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食品生产基础知识。针对问题企业,实行“一对一”单独补课,帮助其查找症结、制定措施并及时整改落实。
三是突出监管机制建设。完善对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巡查、回访、抽样机制,分级管理、积极引导,督促生产者做好“二十五本台帐”、原辅材料索票索证、出厂检验等,强化首责意识,推进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形成。
四是突出专项整治落实。配合省、市级开展食品添加剂、“瘦肉精”、“地沟油”等专项整治任务,积极开展对相应食品生产加工单位的一系列监管工作,探索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以带动行业食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
五是突出信息沟通畅通。及时公布日常监管工作信息,向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和公众发放有关宣传材料,实现工作的高效和透明以及良性互动,共同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推向纵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