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中发现,有的服装把“婴幼儿用品(A类)”的安全技术等级标注为“直接接触皮肤类(B类)”或“非直接接触皮肤类(C类)”产品等级,从而人为地降低了婴幼儿用品考核标准。
同时,一些服装的里料、口袋料纱线间滑移程度达不到标准规定要求,稍一着力,缝线易脱出,影响消费者穿着使用。还有的成分含量标注错误,主要是用化纤纤维冒充天然纤维或天然纤维实际含量不够,特别是羊毛、羊绒含量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