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国务院食安办总体部署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湖南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明确职责,突出重点,迅速行动,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按期完成了餐饮服务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任务。
结合湖南省实际,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制定下发了《湖南省餐饮服务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各市州局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具体实施工作方案。从2011年6月底开始,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鲜肉及肉制品采购使用量大的餐饮单位,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鲜肉及肉制品,严防含瘦肉精的鲜肉及肉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加强鲜肉及肉制品的监督抽检,共抽检肉类样品688个。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和联动,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形成了打击含“瘦肉精”问题肉产品的工作合力。及时收集、汇总、分析、报送专项整治信息。
截至2012年2月20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7196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9459车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70398家次(餐馆48141家次、快餐店10169家次、学校食堂10541家次、医院食堂823家次、建筑工地食堂635家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2家次、中央厨房77家次),协助公安机关查处生猪饲养添加瘦肉精案件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