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特别是煤气发生炉相关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切实提高全区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实际水平能力,规范作业行为。从2012年3月1日开始,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质监分局在沂州府酒店举办为期四天的全区煤气发生炉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及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培训班。罗庄区副区长密长诚、罗庄区安监局局长周强、罗庄区质监分局局长郑伟元出席会议。全区200余名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开始前,密区长做了重要讲话,强调了此次培训的重要性,希望在座学员珍惜此次学习机会,切实提高特种设备管理水平和操作能力,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
此次培训的主要内容有:一是认真宣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煤气发生炉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进行了强调,对安排无证人员上岗操作及因安排无证人员上岗操作导致发生责任事故如何依法追究单位法人、特种设备设备管理人员的责任等进行了明确;二是细致学习煤气发生炉相关特种设备的基本结构与原理、安全操作技术,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技术标准等。
参加此次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操作人员,将统一获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