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审定通过学习宣传
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工作方案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落实国务院第189次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有关要求,2月29日,重庆市质监局第3次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了《学习宣传贯彻<质量发展纲要>工作方案(2012年)》。明确了学习宣贯3个阶段、12项主要工作、8项重点任务和4项工作要求等内容。
按照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方案提出分三个阶段有计划分步骤做好我市《纲要》的学习宣贯工作。第一阶段为普及宣传阶段。通过宣传制定实施《纲要》的重大意义和有关《纲要》的起草背景、指导思想,工作方针和目标任务等,让全社会知晓、关注、重视《纲要》,增强学习宣贯《纲要》的主动性,扩大《纲要》的社会影响。时间大致为3月开始到市政府颁布《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0-2020年)〉实施意见》。第二阶段为深化学习宣贯阶段。主要是紧紧围绕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3·15”活动以及《实施意见》进行重点宣传,确保《纲要》和《实施意见》学习宣贯工作形成上下联动、有序有力开展的良好局面,力求实效。时间大致为《实施意见》颁布至9月“质量月”活动前。第三阶段为深入推进学习宣贯阶段。此阶段主要通过开展“质量月”等影响广泛、带动性强的主题活动以及多层次、广覆盖的《纲要》和《实施意见》主题教育培训活动,把学习宣贯工作引向深入。时间大致为“质量月”活动启动至年底。
方案还明确了由“重庆市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纲要》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措施的全面推动,负责学习宣传贯彻《纲要》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提出严格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加快质量法治建设,加强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工作,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完善质量工作体制机制,加强质量文化建设等八项重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