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授予禹城市质监局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一名同志获得“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1年,禹城市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落实责任,严格监管,认真履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职责,工作中查隐患、促整改、抓落实、保安全。一是召开全市特种设备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会议,与企业签订《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发放《致广大特种设备生产、使用企业的倡议书》,督促企业提高安全意识,落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任责任。二是积极开展隐患整治,大力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开展了冷库压力容器、车用气瓶、电梯、气站等多次专项整治,对辖区内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普查,对违反规定使用特种设备的企业进行了严肃处理;加强了人员密集区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力度,责令13家学校拆除了承压使用的常压锅炉,扫除了安全监察死角,保障了人员密集区的特种设备安全。三是在全市率先垂范,与13家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电梯维保单位24小时安全服务承诺书》,理清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电梯维保单位、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提高了在用电梯的维保质量与运行质量。
禹城市质监局全年共检查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300余家,及时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80余处,强化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现了全年未发生一起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维护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