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公众及使用单位更明确地识别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福建省将在2012年3月1日起检验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检验员签字栏中,统一采用打印印刷字体,替代现行的打印书面签名扫描图片。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更换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通知》(国质检锅函〔2003〕233号)第三条规定,福建省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设备代码、检验单位、下次检验日期等信息已采用打印方式填写。检验员签字用打印印刷字体代替后,福建省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中的所有信息均采用打印字体,简洁明了,方便了公众识别,进一步保障了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