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12日,哥伦比亚社会福利部发布“制定蜗牛加工企业及人类消费的蜗牛卫生要求技术法规”的决议草案。草案对加工、包装、运输、销售、进口、出口及出售人类消费蜗牛的企业提出了卫生要求。并作出了下列规定:目的;范围;定义;蜗牛加工企业的卫生要求;对蜗牛的一般要求;对蜗牛的微生物要求;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和处罚;及通报和有效期。
该草案于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6个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