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23日中午,记者在山东安丘市民杨先生的家中见到了这根火腿:品名“得利斯无淀粉火腿”,净含量410克,产地为山东潍坊,企业名称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火腿已经被杨先生吃掉一块,露出的横截面上,有一块长约1.5厘米,宽约1厘米的肉块,上面附着一片明显的白色毛发,看起来像是猪毛。毛发长约1厘米,数量在20根以上。
23日下午,记者来到山东诸城得利斯工业园,一位王姓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根火腿是得利斯的产品”。他表示,23日上午,公司的技术总监、销售总监和客服总监一同前往安丘进行调查协商。但是双方就赔偿价格问题没有达成一致,这位消费者要的赔偿价格有些高。他们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对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
当记者问及问题产品是否会涉及更多同批次产品时,这位负责人说,这只是偶然的个例,不存在一个批次的问题,公司目前也没有接到其他任何类似的投诉。这位负责人坦言,一个企业很难保证产品100%不出问题,但他们会努力解决问题,不让此类事情再次发生。